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侬侬真情

沈括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先生?」程承扯着嘴角:「江宜,你还真是和从前一样——谎话连篇。」下一秒,他伸过手,锅子里的汤汁和虾皮顺着我的头顶泼下来。

主角:沈括江宜   更新:2023-04-11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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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括江宜的其他类型小说《侬侬真情》,由网络作家“沈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先生?」程承扯着嘴角:「江宜,你还真是和从前一样——谎话连篇。」下一秒,他伸过手,锅子里的汤汁和虾皮顺着我的头顶泼下来。

《侬侬真情》精彩片段

七年后和前任相遇,他是身价过亿的天才画家,而我在夜市卖馄饨。


「当年你偷走程哥的画,现在已经价值上千万了吧?」


「我记得她以前就是个不良太妹。」


「这么爱钱,怎么不女承母业,去卖呢?」


他的兄弟们借着酒劲儿,醉醺醺地开腔。


程承始终不发一言,眼神阴郁。


他的女友祝琳抱歉地冲我笑笑:「不好意思啊,今天画展庆功,他们喝多了,想要体验一下平民生活才来这儿。」


「作为补偿」,她仿佛施舍般地从钱夹里取出两百块。


「二十份馄饨,不用找了。」


我垂下眼:「抱歉,我准备收摊了。」


祝琳脸色难看,扯着他的袖口晃了晃:「阿承……我只是好意,没想到她会不领情。」


程承眼底的沉郁骤然消散,变得温柔起来,安抚性地与她十指相扣。


再看向我时,嗓音已经有了熟悉的轻慢:「混成这样还装金贵?」


他一把掀开纱罩:「不是还有吗?」


粉面扬在空气里,竹木案上还剩下十几只馄饨。


我勉强地挤出了一丝笑意:「最后一份是留给我先生的。」


「先生?」


程承扯着嘴角:「江宜,你还真是和从前一样——谎话连篇。」


下一秒,他伸过手,锅子里的汤汁和虾皮顺着我的头顶泼下来。


半冷的汤汁钻进领口,激得我一个寒战。


狼狈是真狼狈。


对方人多势众,我攥成拳头的手紧了又松。


他扬起嘴角,恶劣地笑:「这才是一个太妹该有的样子。」


祝琳的视线落在我黏腻的头发上,眼中闪过轻蔑:「算了阿承,我不想计较了,让她道个歉就走吧。」


围观的人很多,我看着他,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报警:「喂,这里有人撒酒疯,砸了我的摊子。」


我和程承是一个高中的。


第一次遇见,是在巷子里。我用酒瓶砸了一个秃头,对方捂着头逃窜,还骂骂咧咧:「好好地和你妈学学,装什么清高?」


我气得浑身发颤,看见有人路过,我默不作声地擦着手上的血迹。


这时候,那人递过来一张纸:「擦干净。」


我认出他了。


程承,学校的风云人物。


虽然学习差劲,但是打架闹事、抽烟喝酒样样不落。


上学期市里的绘画比赛,程承拿了一等奖。


因为一张眉眼好看的获奖照被疯传,风靡校园。


我承认,起初我和程承混在一起,是存了别的心思的。


谩骂、霸凌、压抑的空气……


生活就像紧裹的蚕茧,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甚至不敢考得太好,因为一旦名次足够靠前,那些人就会像蛆虫一样地爬出来,拉着我和他们一起深陷泥潭。


我比任何人都想要从烂掉的世界里爬出去。


少年被徐风拂过的翩翩白衣的一角,阳光下好看分明的眉眼……


溺亡的边缘,有太多可以称之为「稻草」的东西想要抓紧。



祝琳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球场的观众席上,她带着几个人坐在我身边。


她的目光掠过抱着校服外套的我,投向球场中的少年:「我不要的东西,你还挺稀罕的。」


祝琳家庭富裕,在学校里一向是大小姐的做派,处处高人一等。


班里有大把的人捧着她。


「听说你家里很穷,住在那种……」


她摆弄着精致的美甲,绞尽脑汁地想了个词:「贫民窟?」


有人起哄:「大小姐,人家那叫城中村。」


她捏着鼻子,抬手故作地扇了扇:「怪不得,一股穷酸味儿。」


只是这样的羞辱没持续多久。


抱着球过来的程承站在我们面前,冷冷道:「你们在做什么?」


祝琳脸色倏然发白,但很快地,她又有了新的底气。


「就算我拒绝了你,你也不该和江宜这种烂人混在一起,你知不知道她妈是个什么货色?」


他伫立在原地,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在场的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无声的羞耻几乎瞬间充斥了我浑身上下的每个毛孔。


程承拉起我,丢下一句:「与你无关。」


事后,我问他:「你追过祝琳?」


他似乎有些恼怒。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忽然定定地看着我:「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为什么别人总找你麻烦呢?江宜,你能不能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程承皱着眉,上下打量我:「其实,你不染这些花花绿绿的头发,还是好看的。」


我苦笑了一下。


从小到大,我听过最多的话就是,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所以,被人咒骂有爹生没妈教,也是我的错。因为考得太好,被人扯着头发按在女厕的洗手池里,也是我的问题。


霓虹灯下,程承见我不说话,起身走得干脆。


我心里忽然有些酸楚。


熙熙攘攘的马路上,行人如织,似乎每个人都有去处。


只有头顶这一簇灯火,属于我。


可是上天似乎在和我开玩笑,那团灯火很快地扑腾了几下,灯熄了。



警察调解过后,祝琳她们不情不愿地道了歉。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了家。


或许,这也不能称之为我的家。


郊区的独栋别墅,这里的每一样陈设,都是卖了我也赔不起的价格。


二楼的书房,男人在看一份杂志。


室内没开灯,只书桌上掬着一个矮矮的墨绿灯盏。


昏暗的灯光洒下,将碎金批驳流泻,映在他的眼底。


门没关,听见脚步声,男人抬头,眼里的错愕一闪而过。


他将杂志随手扔开,轻笑:「江宜,你好像总是有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的本事。」


我没说话,有些局促地站在门口:「今天的馄饨没能按约定送过来。」


他按了按眉心,有些无奈:「这不重要。」


沈括起身,从我身侧走过,神色冷淡:「洗个热水澡,先去睡吧。」


沈括是个很奇怪的人。


明明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商业大亨,却不喜与人打交道。


生了一张漫画里斯文败类的脸,却不加以利用,从没传出过什么绯闻。


我曾一度怀疑他不喜欢女人。


当初是他资助我上完大学,在我最捉襟见肘的时候,伸出援手。


哪怕这援手之后,有他的目的。


但是沈括向来坦荡。


就像我大学毕业那年,四处求职。


他递给我一份合约,寡冷的一双眼,携了淡淡的笑意:「没什么问题的话,三年后,你我银货两讫。」


沈括对我另眼相待,只是因为我长得像他逝去的妻子。


合约的内容并不过分,必要时候陪他出席一些场合,每周末送来一份馄饨。


那时,我沉默了很久,问他:「馄饨要买的,还是做的?」


他怔了一下,皱着眉思索:「都行。」


除了合同规定的内容,这些年,我们之间几乎没什么交集。


有时候,我对着镜子端详自己。


究竟是哪里像呢?眉毛、眼睛,或是鼻子?


新加坡那场合作商的晚会,因为不合脚的高跟鞋,我被他提前送回了酒店。


房间门口,醉眼迷离之际,我也曾攥着他笔挺西装的一角,仰头问他:「沈先生,你的白月光是个什么样的人?」


「白月光?」他尾音上挑,不明就里。


我有些窘迫,担心心思被拆穿,强装镇定:「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不然您为什么和我签那样的合同?」


他似乎笑了一下,眼底的晦涩却比夜色要深。


我不忍心再追问。


今天是合约的最后一天。


沐浴过后,我正在吹头发,却听到有人敲门。


顶着半湿的头发,我打开客房的门,眼里闪过一丝讶异:「沈先生?」


他似乎顿了一下。


很快地,沈括将目光从我身上挪开,有些不自然地递过来一杯热巧克力。


「要续约吗?」


我心里一紧,良久,我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不必了。」


他欲言又止,最后只是淡淡道:「以后有什么困难,你可以打我电话。」


客房的门被再度关上。


我颓然地坐在沙发一角,发梢的水一滴滴地落在手背上,我却浑然不觉。


我只知道,差一点儿,我就要说「好」。


差一点儿,就再一次重蹈覆辙,溺进那温柔里。



沈括是个好人,在我孤立无援时,将我从泥潭里拉出来。


三年前,一念之差,我同意了沈括的提议。


起初,只是为了报恩。


但我很清楚,他的关照与体贴,背后藏匿的浪漫并不属于我。


而是他逝去的妻子。


我比谁都希望他能尽快地走出来。


但只要我还留在他身边,这张脸只能勾起他掩埋的那段回忆。


我翻出沈括每个月固定打钱的那张卡,塞进房间吊兰的花盆里。


「从现在开始,我们当真就银货两讫了。」


房间内,我轻轻道。


第二天,我从沈括的别墅离开,路上接到了闺蜜小语打来的电话。


她谆谆教导:「近水楼台先得月,你为他周末去夜市摆摊,苦学做馄饨的手艺,哪个霸总这么难搞,喜欢吃这种玩意儿?」


「你别告诉我,你俩七年了还没修成正果?」


我沉默了:「我们分开了。」


电话那头,她叹了口气:「接下来什么打算,还做策划吗?要不要来我这儿?」


「上个礼拜,周氏集团分公司的面试过了,我明天去上班。」


这是我新入职的一家公司。


只是冤家路窄。


人事带我去策划部报道时,我碰见了祝琳。


主管介绍我给部门的同事认识。


祝琳当着众人的面冷下脸:「本来不想在自家公司历练,才来周伯伯名下的公司,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见晦气的人。」


同事被她奇怪的态度弄得一头雾水,只好在她走了之后安慰我:「江宜,琳琳没什么坏心思,就是大小姐脾气。」


当晚,一张照片被人扔在公司群里。


照片里,我形容狼狈,正是那晚被程承泼了馄饨汤的现场照片。


群里很快地八卦起来:「这不是策划部的新人江宜吗?发生什么了?」


「勾引人家男朋友,被正主手撕了呗。」


有人道:「公司也不做背调吗?一个摆摊的也能入职?」


他们很快地从侧脸辨认出,站在程承身边的是祝琳。


流言可以杀死一个人。


我向来知道。


第二天一大早,便有一群人关切地安慰她,并八卦更多的细节。


祝琳温柔地笑笑:「这种事在公司传开,难免影响不好,都散了吧。」


策划部的同事纷纷地为她打抱不平:「琳琳,你也太善良了吧?要是我,昨天就破口大骂了。」


不乏有人在我面前拔高嗓门:「晦气,和这种女人在同一个公司。」


洗手间内,祝琳堵住我的去路,勾唇笑道:「这不是我们新来的馄饨西施吗?」


我眼神平静:「麻烦让开。」


她却毫不相让,伸手挡在我面前。


眼底的威胁不言而喻:「江宜,我不过是给你点儿教训,你是小偷做惯了?当初偷画,现在又敢觊觎程承。」


看见有人进来,她压低声线:「我给你三天时间,自己从公司滚出去,别逼我把你曾经的烂事抖出来。」



第二天,例行会议结束。


办公室内,策划部的领导将文件推过来,笑得意味深长。


「江宜,公司这是器重你。」


程承是公司负责的衍城画展赛事的特邀评委。


这个项目本来是祝琳在跟进的,谁都知道她和程承之间的关系,有祝琳的牵桥搭线,一直进展得很顺利。


那些梦想着一飞冲天的画手,很多就是冲着程承来参赛的。


但是自从昨天祝琳称病请假,程承那边就宣告终止与周氏的合作。


明眼人都知道程承的意图。


只要让他出了气,一切好说。


「江宜,我说过,迟早你有求我的一天。」


酒店的总统套房,程承看着被侍应生带上来的我,眼里闪过一抹自得。


我将文件递给他。


「程先生,我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希望你足够专业,可以按合同履约。」


他却仿佛没听懂,高高在上道:「求人也要有个态度。」


程承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扯进来的同时关上了房门。


红木酒柜旁,他选了一瓶酒。


暗红色的流光似乎要从瓶身淌出来。


程承将酒启开,递给我。


还没等我接过去,他眼底便闪过不耐,一手掐着我的下巴,抬起瓶身猛地灌了下去。


室内温度适宜,酒却太冷。


玻璃瓶口戳进我的喉咙,辛辣的液体灌进胃里,牵起肺部一阵猛烈地咳嗽。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沾过酒了。


这些年和沈括出席过的晚会,业内没有人不知道他滴酒不沾的习惯,更不会不知死活地给他敬酒。


作为他的女伴,我压根儿没有替沈括挡酒的机会。


大半瓶红酒都洒在衣服、地板上……


程承丢了酒瓶,眼里闪过不悦。


我强忍着不适,直起身冷冷地看着他:「如果你气消了,我们换个地方谈谈。」


「那天在夜市里,你欠琳琳一个道歉。」


他取出手机,打开录像功能,吩咐道:「你跪下,说你欺负了祝琳,如今真心地悔过。」


程承打了一个响指,仿佛施舍道:「或许我可以考虑,继续和周氏合作。」


他语调讽刺:「当然我不勉强你,你自己做决定,要前程还是要尊严?」


话虽如此,他却神色笃定,我一定会向他低头。


片刻,不见我动作。


男人挑着眉毛,语气透着不善:「装什么?」


「我早查过了,你平常根本不在那条夜市摆摊,琳琳说得对,怎么偏偏那么巧,就遇见了我们?」


「是啊,我也觉得挺晦气。」


我笑了:「程承,你觉得这份工作是什么香饽饽吗?」


「我江宜就非它不可?」


他的冷笑滞在嘴角。


我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身后,男人却似恼羞成怒。


他猛地上前几步,率先堵在门前,眼里浮现的狠劲儿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江宜,你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我深吸了一口气,抬眼看他:「你的画,当真是我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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