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后和前任相遇,他是身价过亿的天才画家,而我在夜市卖馄饨。
「当年你偷走程哥的画,现在已经价值上千万了吧?」
「我记得她以前就是个不良太妹。」
「这么爱钱,怎么不女承母业,去卖呢?」
他的兄弟们借着酒劲儿,醉醺醺地开腔。
程承始终不发一言,眼神阴郁。
他的女友祝琳抱歉地冲我笑笑:「不好意思啊,今天画展庆功,他们喝多了,想要体验一下平民生活才来这儿。」
「作为补偿」,她仿佛施舍般地从钱夹里取出两百块。
「二十份馄饨,不用找了。」
我垂下眼:「抱歉,我准备收摊了。」
祝琳脸色难看,扯着他的袖口晃了晃:「阿承……我只是好意,没想到她会不领情。」
程承眼底的沉郁骤然消散,变得温柔起来,安抚性地与她十指相扣。
再看向我时,嗓音已经有了熟悉的轻慢:「混成这样还装金贵?」
他一把掀开纱罩:「不是还有吗?」
粉面扬在空气里,竹木案上还剩下十几只馄饨。
我勉强地挤出了一丝笑意:「最后一份是留给我先生的。」
「先生?」
程承扯着嘴角:「江宜,你还真是和从前一样——谎话连篇。」
下一秒,他伸过手,锅子里的汤汁和虾皮顺着我的头顶泼下来。
半冷的汤汁钻进领口,激得我一个寒战。
狼狈是真狼狈。
对方人多势众,我攥成拳头的手紧了又松。
他扬起嘴角,恶劣地笑:「这才是一个太妹该有的样子。」
祝琳的视线落在我黏腻的头发上,眼中闪过轻蔑:「算了阿承,我不想计较了,让她道个歉就走吧。」
围观的人很多,我看着他,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报警:「喂,这里有人撒酒疯,砸了我的摊子。」
我和程承是一个高中的。
第一次遇见,是在巷子里。我用酒瓶砸了一个秃头,对方捂着头逃窜,还骂骂咧咧:「好好地和你妈学学,装什么清高?」
我气得浑身发颤,看见有人路过,我默不作声地擦着手上的血迹。
这时候,那人递过来一张纸:「擦干净。」
我认出他了。
程承,学校的风云人物。
虽然学习差劲,但是打架闹事、抽烟喝酒样样不落。
上学期市里的绘画比赛,程承拿了一等奖。
因为一张眉眼好看的获奖照被疯传,风靡校园。
我承认,起初我和程承混在一起,是存了别的心思的。
谩骂、霸凌、压抑的空气……
生活就像紧裹的蚕茧,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甚至不敢考得太好,因为一旦名次足够靠前,那些人就会像蛆虫一样地爬出来,拉着我和他们一起深陷泥潭。
我比任何人都想要从烂掉的世界里爬出去。
少年被徐风拂过的翩翩白衣的一角,阳光下好看分明的眉眼……
溺亡的边缘,有太多可以称之为「稻草」的东西想要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