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我是天骄》,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魔术师约翰逊:他是所有控卫的梦想,也包括我。飞人乔丹: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在巅峰的时候,和他在球场上一较高下。科比:只要他愿意来到湖人,我愿意让出球权。詹姆斯:如果说我是皇帝,他就是上帝。汤帅:火箭队的第一战术永远是——把球交给他。洛克公园:只有最优秀的街球手,才有资格被他耍。大卫?斯特恩:他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者,又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创者。他的名字...
《我是天骄》精彩片段
一阵刺耳的怪笑声传入耳际,彷佛是某种家禽被捏住了脖子正在屠刀下凄厉的惨嚎。
——真难听!
王杨在恍惚中闪过这个念头。
和怪笑声一起传来的还有一连串的英语,让王杨惊奇的是,那话音里明明掺杂了大量俚语、口语,而且还带着一点儿黑人饶舌的高语速,自己却完全听得懂。
“哈哈哈,垃圾!黄皮猴子果然都是垃圾!”
“才五分钟居然被耍晕了,这种狗屎还敢来155街区打球,真是不知死活。”
“跟这家伙打球,我感觉自己就是乔丹。”
然后就是一阵更强烈的怪笑声。。。。。。
那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戏耍意味,言语轻佻到了极点。听着这阴阳怪气的声音,不知道怎么回事,王杨的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怒气。
使劲挣动一下,开始感觉到一点点力量,而身体的感觉也在慢慢恢复,这让王杨终于有力气张开了双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灰蒙蒙的天空,被一层铅灰色的薄云笼罩着,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抑感。视线边缘还有一丛丛行道树的树梢,无声地伸向天空,像是想要抓住什么,却因为相距遥远而徒劳无功。一块霓虹灯广告牌上闪烁着今天的日期: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还是英语的标示。
——这是哪里?
王杨慢慢撑起身子,刚要坐起来,大脑中突然一阵剧痛,好像一根灼热的钢针猛地扎了进去,那种几乎让灵魂撕裂的感觉让他一声惨叫,再次无力地倒了下去。就连冰冷的水泥地面与脸庞亲密接触都不能让自己稍有分心,因为所有的感觉都被脑海中凭空爆出的剧痛生生压了下去。与那种莫名其妙的剧痛一起进入脑海的,却是一股庞大的信息流。
看着王杨抱着头在地上使劲地翻滚,那几个声音却像是观看小丑表演一样,顿时爆发出更加夸张的怪笑声,甚至其中有一个还吹起了口哨。
王杨仅存的一丝理智告诉自己,这几个声音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
——废物?
——狗屎?
——黄皮猴子?
一股血气从胸臆间猛地爆发开来,化为一股热流冲入顶门,就连脑海中的剧痛一时间也被压了下去。王杨使劲一咬舌尖,靠着意识清醒的一刹那,一个翻身站了起来。
怪笑声戛然而止,那几个声音明显没有想到前一刻还在地上打滚的王杨竟然在下一刻就翻身而起,前后表现判若两人;不由得齐齐收住了自己的笑声,愣愣地看着王杨。
王杨努力做了一个深呼吸,这才一面平复着脑海中阵阵的剧痛余波,一面竭力控制着摇摇欲坠的身体,抬起头看向笑声传来的方向。
面前是几个身材高大的黑人,足足一米九的身高,一身彪悍的肌肉,松松垮垮地站在那里,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近的危险气息,一脸的嘲讽和蔑视。因为王杨突如其来的起身,几个人刚刚的表情还残留在脸上,其中一个的嘴巴还夸张地大张着。
“笑啊,怎么不笑了?”王杨冷冷地看着他们,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几个黑人随即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居然被眼前这个瘦小的中国人唬住了,不由得恼羞成怒。中间一个上身精赤,反戴着一顶棒球帽的黑人上前一步:“黄皮猴子,你想找死吗?”
王杨盯着他看了一眼,记忆里突然浮现出这个人的资料:塞弗·伊万斯,身高一米九五,纽约哈林区混混的小头目,身体强壮,街球纯熟,性情莽撞,控制着哈林区155街区三分之一的白面交易,单单这个并不算什么,关键是他有一个哥哥叫泰隆·伊万斯。
在2000年的纽约篮球圈子里,你可以不知道尼克斯队是哪根葱,但是绝对不能不知道两个人:一个是皇后区的拉夫·阿尔斯通,另一个就是哈林区的泰隆·伊万斯,身为哈林区街球首座,“黑寡妇”泰隆·伊万斯和皇后区至尊“跳跃的灵魂”阿尔斯通的斗牛乃是纽约一大盛事。当每年的“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简称EBC)举行,两人之间的斗牛都是压轴大戏,而洛克公园附近就会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停车量是平时的数倍,几千人聚集在155街(美国的大部分街道都很窄的)!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场面蔚为壮观。
借助哥哥的威名,塞弗·伊万斯在哈林区也是横着走的人物,其他混混都会给他几分面子。
王杨斜视着他不可一世的黑脸,端详了好一阵,突然惊叫道:“呀!你眼睛怎么长在眉毛顶上?鼻孔朝天,嘴唇上翘,双耳招风,一副七孔朝天怪相。像个白痴一样?”
“你说什么?!”塞弗·伊万斯大惊失色,他一向自诩是哈林区第一帅锅,果真变成这样那还了得?顾不得王杨戏谑的眼神,连忙去抚摸自己的五官。
谁知道王杨这时候点点头,加上一句:“现在眼睛又回到眉毛底下了。”
塞弗·伊万斯傻了半天才意识到自己被面前的中国小子给耍了。看着身边几个跟班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塞弗·伊万斯一张黑脸居然泛出了肉眼可见的殷红色:“混蛋!混蛋!!你成功激怒我了!去死吧!!”说着麻利地从腰间拔出一支沙漠之鹰顶在王杨脑门上,并且顺手打开了保险。
场中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感受着沙漠之鹰的冰冷紧紧压在自己太阳穴上,看着对方因为暴怒而微微扭曲的脸形,王杨的心不自觉地加速跳动起来。他毫不怀疑对方会随时随地扣动扳机,因为这里是哈林区,整个纽约甚至整个美国最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毒(一只河蟹威武地爬过)品、斗殴和黑帮与这里的每一寸土地紧密联系着,贫穷、混乱是这里的代名词,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因为一丁点小事擦枪走火更是家常便饭,说得形象一点,这里就是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原始丛林。
“如果你敢开枪,我保证你的未来将会活得很惨,”王杨感觉自己的脊背已经被冷汗全部浸透了,和刚才打球流出的汗水混在一起,粘粘的非常难受;但是他更加明白此时自己已经没有退路,无论求饶还是反抗,自己都是死路一条。而且强烈的自尊心也绝对不允许自己向这些人渣低头,如果自己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忍辱求生,那还不如直接在脑门上开一个洞回去投胎算了。所以王杨此刻只能强打精神,用低沉的语音又强调了一遍,“非常惨。”
塞弗·伊万斯的食指本来已经开始发力,他几乎能看到一秒钟后王杨脑浆迸裂的情形,突然听到这个瘦弱的待宰羔羊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反过来威胁自己,完全没有一丝惊慌失措的表现,这让他正在扣动的手指稍微顿住了:“你说什么?”
旁边的一个小混混抢答道:“老大,他在威胁你。”
“这不是威胁,”王杨立刻把握住对方犹豫的一刹那,冷静地接口道,“这是事实。”
“事实?”塞弗·伊万斯疑惑地嘀咕了一句,迅速把王杨的资料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却没发现什么能让自己顾忌的地方,不禁咬牙道,“小子,把我当白痴吗?你就是一个到美国留学的穷小子,要不然也不会住到哈林区来了。”
在他说这几句话的工夫,王杨心念电转,立刻想到了一个主意,不疾不徐地说道:“看过功夫电影吗?”
“当然看过,”很明显塞弗·伊万斯是个功夫迷,说起中国功夫来滔滔不绝,“我还在武馆学了少林拳,一寸厚的木板,我一拳就能打穿,武馆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比力气,就连馆主也不是我的对手,按照你们的话说,我已经是一个功夫高手了。。。。。。”
在塞弗·伊万斯就要开始介绍自己内裤是哪一年的李小龙限量版的时候,王杨终于无奈地打断了他的话头:“那么恭喜你,我就是中国少林派的俗家弟子。”
几个黑人顿时愣住了,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杨一番,突然同时爆笑起来。
“。。。。。。哈哈哈,没想到这个黄皮猴子还挺逗的,哈哈哈。。。。。。”
“就他这小身板,还少林弟子?那我就是布鲁斯李了。”
塞弗·伊万斯爆笑了几声,突然冷下脸来,恶狠狠地说道:“我很佩服你,小子,居然在临死前还敢欺骗我,我可以告诉你,你死定了。”
“谁告诉你少林弟子就要会武功的?”王杨冷笑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怯场,否则前功尽弃,“少林弟子讲究禅武双修,只有最差的弟子才会直接去学功夫,高级弟子全都是先学参禅,然后习武。别的不说,少林功夫里最厉害的点穴功夫,你们会吗?”
“点穴?就是拿手指往人身上戳一下,然后就不能动的那个吗?”看王杨说的有板有眼,几个黑人有点拿捏不准了。
王杨继续装高手:“要不要我给你示范一下。”
最后面一个黑小子顿时兴奋了,浑然忘记了双方此刻的对立立场:“好啊。。。。。。”却被塞弗·伊万斯一个凶狠的眼神瞪了回去。
“就算你是少林弟子,那又怎么样?”这家伙不愧是在道上混的,关键时候镇得住场子,“在155街区,我就是老大,我要谁死,就是上帝来了也没用。”
王杨当然也不会指望一个少林弟子的名头就吓住这帮混混,他好整以暇地继续问道:“那你知道中国的功夫门派都会怎么报复伤害自己门人的凶手吗?”
“怎么干?”塞弗·伊万斯明明不想问的,可是一看到王杨气定神闲的样子就不自觉地问了出来。
“其中一个方法叫做剥皮,把凶手埋在土堆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在头皮上切开一个口子,灌入水银,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吗?”王杨的目光缓慢游移到塞弗·伊万斯的头顶。
塞弗·伊万斯一看到王杨的目光,就感觉自己头顶麻酥酥的,好像真的有一把刀子悬在那里似地。他连忙问道:“发生什么?”
王杨似笑非笑地说道:“水银的质量很大,进入人体后,就会不停地往下渗入,透过皮肤进入肌肉、骨骼、内脏,并且会让人奇痒难忍,但是由于身体被埋在土中动弹不得,于是这个人就会拼命挣扎,想要摆脱这种奇痒,于是水银不停地往下渗入,他又在不停地挣扎,直到最后将整个皮肤剥离开来,浑身血淋淋地挣脱掉。”
几个混混都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想象着那恐怖的场面,顿时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只能算是开胃小菜,”王杨狡猾地笑道,“还有更残忍的,比如炮烙,将金属柱子烧到通红,然后将人按上去,活活烤成焦炭;还有梳洗,拿煮沸的开水浇在人的身上,然后拿铁刷子一下一下地把皮肉全部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还有一种叫牛乌龟,把人的四肢钉在地上,身上压一块大石头,开始他还能呼吸,过一会儿他肚子里的气就会越来越少,石头把气都挤了出来,人就需要努力吸气,每吸一口气都需要用尽全力,这人最后不是被石头压死的,是被活活累死的,五脏六腑都会从嘴里吐出来;最厉害的叫做凌迟,在七十二小时内,将一个人整整割上三千六百刀,一刀也不多,一刀也不少,在割完最后一刀前,这个人绝对不会死,并且还能说话,能吃饭。只要听过那连续三天三夜的惨叫声,啧啧啧,真是让人做梦都会吓醒啊。”
听着王杨绘声绘色的描述,几个刚刚还满脸凶相的混混不知不觉间都是一头冷汗。但是由于他们还在用枪指着王杨的头,所以此刻是想离开都不成,只能杵在哪里继续听着王杨的语言暴力。
“那。。。。。。那又怎么样?”塞弗·伊万斯色厉内荏地强撑道,“隔着太平洋,谁知道是谁干的?等你的人过来,你早就沉到大西洋底了。别把我当白痴。”
“中国的古老功夫里,有很多神奇的方法,追踪起敌人来比现代的警犬和仪器厉害多了,如果不相信的话,你大可以试试看。我相信你被找到以后,我的同门会有一千万种方法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另外,”王杨笑眯眯地加上一句,“别侮辱了白痴。”
“哎,哎,手别抖。”王杨指指脑门上的沙漠之鹰,“连一支手枪都拿不稳,还好意思当老大?你平时都是怎么混的?”
“你——”塞弗·伊万斯眼睛一瞪就想发作,可是虚弱的底气却让他说不出有实质性的话来。
王杨带着挪揄的笑容,慢条斯理地向前踱了一步,看也不看那只僵在半空中的手,只盯着近在咫尺的塞弗·伊万斯那双努力做出凶悍却不断飘移的眼睛,用看似亲密低沉,实则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刚才我说的一切,都是假的。”
“什。。。。。。什么?!”被王杨雷的皮焦肉嫩的塞弗·伊万斯结结巴巴的说道。他那小得可怜的脑容量终于承受不了这反复跳跃的思维,开始崩溃了。
“我说,”王杨一字一句,慢慢的说道,“我刚才说的话,全都是骗你的。没有少林弟子,没有功夫门派,没有剥皮活剐,什么都没有,刚才我的话,完全是因为我害怕了,编出来骗骗你而已。”他边说边握住塞弗·伊万斯那只僵在半空中的手,慢慢地将沙漠之鹰顶在自己的脑袋上,用无比轻柔的话音说道,“所以,你大可以放下心来,瞄准这里,扣动扳机。不用担心,不会有功夫高手来找你,更不会有什么酷刑让你生不如死,真的,我发誓!”
王杨用充满鼓励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一头雾水的傻大个,一脸“我看好你”的表情。
至此,王杨终于将局面彻底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塞弗·伊万斯晕了。
彻底晕了。
如果王杨强调的是自己的话千真万确,他会怀疑王杨其实是在故作镇静狐假虎威,可是王杨主动告诉他是在说假话,他反而疑神疑鬼起来。在他看来,处在这种不利局面下,但凡有一点儿底牌,谁都会捂得紧紧的,哪儿有主动暴露出来给对手看的道理?如果真的发生了,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对手还有更厉害的底牌。换句话说,王杨刚才的话不但不是假话,反而还有更厉害的没有告诉自己。
想到这里,塞弗·伊万斯只觉得自己浑身发冷。
——FUCK!这些黄皮猴子,果然都是阴险狡猾的人物,要不然怎么会一个人跑到哈林区来?敢情是来砸场子的啊?
——想忽悠我冲他开枪,然后就有借口向我们街区开战,最后变成他们的地盘。哼哼哼,打得好算盘啊。
——这家伙平时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原来都他妈的在装逼。就算我这时开枪,他也一定有办法反击,不可能乖乖等死。幸好老子反应快,要不然真的被他当白痴了。
左思右想,塞弗·伊万斯迅速给王杨的反常行为下了结论。在赞扬了自己的英明睿智之后,当即决定——闪人。
“疯子!”想到就做,塞弗·伊万斯先给王杨扣上一顶帽子,然后转过身去,边走边说,连自己的话音里带着一丝颤音都没有注意到,“我才不会和疯子说话。今天算你走运。我们走。”
其他混混如蒙大赦,灰头土脸地就要作鸟兽散。这时王杨的声音慢悠悠地传了过来:“事情没完,就想走吗?”
就像被凌空点了穴,所有人都定在了原地。
王杨的脚步声缓缓传来,一步,两步,三步。。。。。。越走越近,明明很轻很慢,可是在塞弗·伊万斯听来,每一步彷佛都踩在自己的心脏上,隐隐生疼。
就在所有人被这慢条斯理地脚步声搞得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王杨的身影再次出现在面前。
再次走过来的王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一句话也不说。
十秒钟过去。。。。。。
半分钟过去。。。。。。
一分钟过去。。。。。。
塞弗·伊万斯再也站不住了,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像是被蚂蚁爬满了一样,又酸又痒,天气并不算热,可是身上不停地往外冒汗,王杨的目光好像是一支大口径双筒猎枪,正在自己身上瞄来瞄去,彷佛下一刻就会开枪,又仿佛只是吓唬自己;而自己却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下刀。这种感觉让他既恐惧又羞恼。
重压之下,他身上流动的黑人向往自由、不甘屈服的血液终于压倒了对王杨的忌惮。
“不要以为我怕了你。”塞弗·伊万斯猛地抬起头和王杨对视,“如果你有种,就不要靠那些功夫。这里是哈林区,你敢不敢用哈林区的方式和我一决胜负?”
他的话刚一出口,王杨还没说什么,旁边的几个混混已经把他鄙视的狗血淋头——不愧是老大啊,关键时刻,脸皮果然够厚。
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塞弗·伊万斯,王杨笑了:“如你所愿,一个月后,就是EBC开战的时候,我们就用街球打一场,如果你赢,你说了算。”
塞弗·伊万斯没想到这个刚刚被自己耍晕过去的家伙居然敢接受自己的挑战,愣了好一会儿才提醒道:“我说的是街球,街球比赛。”
王杨点点头说道:“我说的也是街球。”
“好!”塞弗·伊万斯兴奋地大吼一声,生怕王杨反悔,“如果你赢了,你就是老大。无论你让我干什么,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干。但是,如果你输了,”他的脸色突然狰狞起来,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会把你的屎打出来,然后塞到你的嘴里。”
“没想到你还有自产自销的习惯。”王杨毫不犹豫地反唇相讥:“还是留着自己享受吧。”
看着几个混混远去的背影,王杨苦笑了一下,脚下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其实刚才塞弗·伊万斯再硬挺一阵,坚持不住的就是自己了。就像他刚刚说的,那些话全都是用来骗人的。只不过这些混混被他的气场给震住了,看不出来而已。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自己好歹也是半穿越半重生一族,不说对未来的先知先觉优势,仅仅是这傍身的金手指就占了大便宜了。要对这些小混混低头,实在辱没了这次机会啊。
王杨凭借的,则是比这帮混混多出的知识和见识。在美国人眼里,没有什么事情比美国的事情更大,美国的事就是全世界的事,美国的一切都是最大最好的,对于其他国家,他们完全没有了解的兴趣(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谁都只会对比自己更好更强的地方感兴趣,你对非洲人怎么生活感兴趣吗?)。美国精英一族都是这种想法,更不要说这些整日厮混在社会底层,连学校都没有呆过几天的混混了——他们很可能一辈子的活动范围都仅限于自己所在的街区。而他们仅有的了解天朝的途径就是电影和官方宣传。巧得很,能进入美国电影院的天朝电影,基本上都是香港的功夫片,飞檐走壁,刀枪不入,威力无穷,这就是很多混混对天朝人的印象;而官方宣传呢?更糟糕。为了维护美国在全球的霸权和超级大国地位,为自己的无赖行为寻找借口,美国主流媒体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丑化天朝、恶魔化天朝人,这给混混们又留下了野蛮、愚昧、黑暗、邪恶的印象,两相结合起来,王杨那些在天朝人听起来连三岁小孩也骗不了的谎话,在这些混混耳朵里却无比真实,并且理当如此。
当然,王杨这么做,也是冒了很大风险的,在这些黑人混混眼里,杀人不过头点地,最多也就是一枪爆头的结果,根本没有见识过那些能让人生不如死的刑讯手法,天朝源远流长的酷刑传统,随便拿出一个来就震得他们一愣一愣的,可是要想藉此吓倒他们,那就是做梦了。这帮混混说好听点儿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白了就是浑不吝,跟他们打交道,好处是因为见识少,容易占便宜,只要能比他撑得住场面,就能占据主动权;但同样的,见识少,顾虑就少,天不怕地不怕,就算唬得住一时,却唬不住一世;犯起混来,什么招都不好使,逼得紧了,就跟你来个鱼死网破。所以这个度是要把握好的,既要能唬得住,又不能让对方狗急跳墙。其实刚刚和塞弗·伊万斯对视的时候,王杨一直在脑海里心急如焚地大喊:说话!快说话啊!而对方也心有灵犀地开了口,主动把话题扯到了王杨希望的街球比赛上。王杨的本意又不是到这里来混**当老大,达到目的便见好就收吧。
不过这样一来,就等于当众折了对方的风头,对于这些把身份和地位看得无比重要的混混们来说,不亚于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拿大耳括子往脸上招呼。如果到时候不能找回场子,以后就不用在这里混了。所以接下来的街球比赛,他们必定会全力以赴打败王杨。而对于已经背水一战的王杨来说,形势更为严峻,他只有在EBC比赛中赢得胜利,甚至拿到冠军,成为哈林区新的英雄和偶像,混混们才会彻底绝了对付自己的心思,而他也才能放心地开始自己征服NBA的重生之路。如果失败,那就只有一个下场:重新投胎。王杨可以百分之二百的肯定,已经把他恨到骨子里的混混们绝对不会放过他,甚至连跑路的机会都不存在。
再怎么说,王杨总算凭借自己的急智挺过了眼下这一关,为自己争取了一个月的时间,至于一个月之后的事情,就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吧,反正王杨绝对不相信自己只有一个月的重生期限。
直到这个时候,王杨才有机会一屁股坐倒,忍着脑袋里不时传出的剧痛余波,仔细整理起那股信息流来。
原来,为了将他的重生轨道变到美国来,牛头马面让他在高中毕业的时候中了彩票大奖,凭空得到五百万横财。王杨的学习一向是在中游徘徊,偏偏又生在河南这种高考分数线最高的省份(2013年,山东、河南、四川三个人口大省,考生考上北大的几率是BJ考生的四十六之一),凭他的成绩,再怎么努力也别想挤过高考的独木桥,于是这突如其来的五百万就成了救命稻草,他被家里送到美国留学来了。而这个谁也没听说过的大学就坐落在纽约哈林区,距离洛克公园不到一千米。他平时经常来这里打球,不长时间,就成了这里的熟客,虽然技术一般般,但是起码混了个脸熟。不过就在前不久,以塞弗·伊万斯为首的混混看中了他,想要收他当小弟,在越来越多的华裔中“开拓市场”,贩卖毒(一只河蟹威武地爬过)品。王杨有大好前途,当然不会同意。于是乎,只要发现他在这里打球,塞弗·伊万斯一伙就会过来搅局,而王杨每次都是被虐的对象。这一次因为一个连续变向,王杨失足跌倒,正好撞到头部昏迷过去,于是他的半重生半穿越——身体重生加上意识穿越——就此开始了。
王杨无力地瘫倒在地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一个月。不是生,就是死啊。我日!”
远远地传来HIPHOP,那种自由奔放的节奏与韵律感,让人一听到就有血脉喷张的快意,彷佛灵魂中的某种东西被点燃了,只想一跃而起,拿起篮球耍个痛快。
听着这激动人心的音乐,王杨散乱的思绪慢慢收回,沉浸到这激动人心的音乐中去,身体不自觉地跟着节奏抖动起来,而他的眼神也渐渐充满了莫名的光芒,清澈,自信,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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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的中国足球,骂你都嫌浪费口水。
1,停球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毫米的后卫,是巴西球员。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厘米的后卫,是西班牙球员。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分米的后卫,是德国球员。
把球停到自己脚下100米,并形成射门,迫使对方门将做出扑救的后卫,是中国球员。
2,传球
能够做出50米外精确长传,找到场上队友的球员,是英国球员。
能够做出5米内精巧二过一的球员,是阿根廷球员。
能够做出5米内短传传丢,并且后卫前锋隔着50米就玩二过一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3,射门
能够在30米外劲射破门的球员,是德国球员。
能够通过精妙配合在门前3米打空门得手的球员,是葡萄牙球员。
能够在罚点球时把角旗打翻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4,带球
能够把球从本方底线带到对方半场的球员,是荷兰球员。
能够把球从本方底线带到对方底线的球员,是巴西球员。
能够把球从本方球员脚下抢断,并带到本方球门里的,是中国球员。
能够把球带得像亨利一样的,是大帝。
5,球风
能够对裁判鼓掌的球员,是欧洲球员。
能够对裁判说脏话的球员,是南美球员。
能够对裁判吐口水和追打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6,踩单车
能够连踩8个单车,得到点球的球员,是巴西球员。
能够连踩3个单车,突入禁区助攻的球员,是葡萄牙球员。
能够连踩半个单车,把自己摔成骨折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7,体能
能够狂奔90分钟,面不改色的球员,是韩国球员。
能够奔跑90分钟,气喘吁吁的球员,是欧洲球员。
能够跑动90分钟,汗流浃背的球员,是南美球员。
能够散步90分钟,倒地抽筋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8,速度
能够跑的比球快的球员,是荷兰球员。
能够跑的跟球一样快的球员,是英国球员。
能够跑的跟裁判一样快的球员,是马尔代夫球员。
连裁判都跑不过的球员,是中国球员。
9,态度
把足球当成生命的,是非洲球员。
把足球当成工作的,是欧洲球员。
把足球当成游戏的,是南美球员。
把足球当成儿戏的,是中国球员。
纽约,天堂与地狱只有一线之隔,仿佛世界的缩影。
这里有无数的机会,造就出无数的神话,但也是许多人梦碎沉沦的地方;这里聚集了全世界最富有的特权阶层,但也居住着全美国最贫困的一群人;这里有金碧辉煌的百老汇、大厦林立的华尔街,但也有这蛛网密布的地下铁;这里容易碰到珠光宝气的淑女贵妇,但浑身脏臭的乞丐也随处可见。
美酒和苦果俱存,鲜花和陷阱同在,纽约同时具有光鲜的城市风情和藏污纳垢的黑暗角落,这是个充满诱惑的大苹果,有人爱,也有人恨,但不管是爱它还是恨它的人,都同意这是一个机会均等的大都市,上天堂或下地狱,全看自己的本事。
闯荡纽约,你要够精明;征服纽约,你要够强悍。
但是这一切,暂时都和王杨无关,因为此时此刻,他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生存。
一个月,拿到洛克公园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的冠军,难度有多大?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亚于要求一个刚刚取得参加选秀资格的菜鸟,拿到奥布莱恩杯,同时自己摘下季后赛MVP。能够实现这堪称奇迹的难度任务的人,NBA有史以来恐怕只有“魔术师”约翰逊了吧?
也许有人不理解娱乐者篮球经典赛意味着什么,那么我打个比方吧。在美国人眼中,篮球有两个神:一个叫迈克尔·乔丹,另一个叫拉夫·阿尔斯通。前者代表正统的精英篮球,后者代表草根的街头篮球。
美国的街球人数当以百万为单位(数量绝对超过在美国篮协正式注册的篮球运动员),而其中公认水平较高的地盘多为东部的大城市——纽约,费城,芝加哥,亚特兰大,底特律……大多也是非裔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西海岸情形大致类似,比较叫的响的是洛杉矶地区及三藩市的奥克兰。当然,真要说到街球的“麦加圣地”,那就只有一个地方——纽约哈林区的洛克公园。街球高手们的绰号林林总总,各不相同,但是只有征服了洛克公园——也就是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的人,才有资格在绰号中加入“王”的字号。在最近十年时间里,实现这一壮举的,只有“街球王”阿尔斯通。但是,就连完成了加冕仪式的阿尔斯通,都没有能率队取得过娱乐者篮球经典赛的冠军。
面对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王杨简直是焦头烂额。一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就连忙打开电脑,用斯沃特矩阵分析法对自己的综合情况进行剖析起来,结果却让他当场凉了半截。
第一部分(内部条件):
优势:金手指(但是具体能使用多少未知),对这个时代街球高手的了解(但是在网络视频上了解和面对面斗牛完全是两码事),其他的,麻烦谁能给我提个醒吗;
劣势:身体对抗差,技术粗糙,因为肤色问题没有主场优势,势单力薄,组队队员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窝着,对手对自己的敌视导致自己几乎不存在扮猪吃虎的可能,即便打败了塞弗·伊万斯,背后还站着哈林区街球首座,“黑寡妇”泰隆·伊万斯,更别说还有终极BOSS、已经完成封神伟业、技压群雄的阿尔斯通了。。。。。。算了,这一项先放放,再算下去就有撞墙的冲动了。
第二部分(外部条件):
机会:(苦思冥想半小时后)街球比赛不讲究身体对抗,而且自己的身体素质还过得去,起码在前世还能在市级运动会上闯进复赛,差不多够用了吧?至于其他的,嗯。。。。。。这一项也先放放吧。
威胁:(苦思冥想一小时后)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好像找不到什么不构成威胁的因素啊。。。。。。
将调查得出的各种因素根据轻重缓急和影响程度进行排序组合,构建出SWOT矩阵后得出的结论是:小样儿,你死定了!
头皮发炸了足足一个小时后,王杨才逐渐冷静下来。
——从纸面上分析,自己的胜算近乎于零。如果说借助后世的记忆,对这个时代诸多街球高手还算了解的话,那么从所谓的了解到转换成实际助力之间还是有着不小的鸿沟的,如果自己的水平达不到一个起码的水准,就算了解了对手所有的技术细节又有什么用?
至于自己的技术嘛。。。。。。王杨不由得苦笑不已:根据对前世的回忆和这一世的记忆,结合这段时间和哈林区街球高人们的实战,如果说自己的右手勉勉强强能够达到及格线的话,那么自己的左手就是典型的废物、垃圾、半残。要知道,在哈林区,很多胯下刚刚能塞进一个篮球的小孩,都能把胯下换手运球这样的技巧玩儿的溜熟,可以想象,那些能在竞争激烈的街球场上闯出字号的高手,球性更是强悍到了什么地步——这帮家伙已经把篮球玩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再来对比自己的技术水平,说惨不忍睹都是轻的。
一个月时间,把球技提高到能够对抗,不,战胜这些家伙的水准,可能吗?街球可不是简单地把篮球扔进篮圈就完事儿的。你要会大摇大摆地戏耍对手,要能把自己手里的篮球玩出与众不同的花活儿来,简单地说,你要先能炫,然后再去考虑赢。
思来想去,与那些从小生活在街球场边、耳濡目染、千锤百炼、真刀真枪地杀出自己江湖地位的街球高手比起来,除去一个不知道能够调动出多少能量的金手指外,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凭借的东西,无论天时地利人和,都没有丝毫优势可言。
所以,接下来王杨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的金手指究竟能带来多少好东西。而自己必须将这些东西完全彻底地掌握住,这是自己破开死局的唯一途径了。
可是,应该怎么了解呢?跳出一个显示屏,将自己的全部素质数据化,然后开启训练模式?
摇摇头,王杨很快抛弃了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在他看来,只有真正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去征服篮球和对手的人,才是真正爱好这项运动的人。那些带着技能和系统的穿越者,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伪球迷罢了。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金手指,就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双手、自己的篮球去探究吧。
“就从最基本的开始吧。”王杨拿起篮球,自言自语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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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
三个小时后,几乎累成一滩烂泥的王杨瘫倒在地上,用尽一切残余的力量往肺里面吸氧气。
累,从骨子里往外透出的累,让人几乎陷入到了昏迷的边缘;浑身的肌肉彷佛被注入了某种强酸似的,正在把身体一点一点地分解融化,酸困胀痛的感觉充斥了每一个细胞,难受到了极点,似乎连动一动手指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三个小时毫不停歇的运球,单手、双手、交叉、胯下、背后,能够想到的一切技巧,熟练的,生疏的,甚至之前根本无法运用的,全部在这三个小时内拿了出来,王杨将自己最后一份力量都压榨干净了。
此时此刻,王杨只有一个渴望: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什么都抛开,闭上眼睛,痛痛快快地睡上一觉。
但是不行,经历了前世十几年健身经历的王杨非常清楚,这个时候,正是了解身体状况最好的时候,心率监测、体重变化、单位时间的复原速度,等等,这个时候得到的数据是最能反映身体极限的,换言之,也是评定金手指价值最好的时机。
一边掐着脉搏计算心率,一边吃力地回想这三个小时中身体的每一分感受,甚至每一次细微的呼吸变化,很快,王杨就进入到了一个不是非常清晰、但是非常神奇的状态中。前后两世加起来,王杨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状态:全身心地投入,精神高度集中,思路史无前例的清晰——简直就像是某部小说里描写的打开基因锁的状态了。
来不及为这种状态惊讶,王杨咬紧牙关强忍着因为身体透支引起的阵阵眩晕,紧张地记录着自己身体反馈的每一点感受和变化。
——心跳每分钟二百五十次。。。。。。这种强度实在让人惊讶,就算自己前世参加大**动会的特训时也不过一百八十次而已,也就是运动等级里所划分的中等强度的上限。那么可以确认:对极限状态的承受力提高至少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说自己已经能够承受真正的大强度训练了。
——在刚才最后的十分钟里,明明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却仿佛本能地做出了一些自己擅长的运球动作,虽然极为吃力,但可以明显感觉到,身体与篮球之间似乎有了某种。。。。。。可以说是共鸣吧?哪怕是失误,都能模模糊糊的预感到。。。。。。即使那些之前不熟练的运球动作,脑海中也粗略地出现了技术提升后的情形,这说明意识正在自动地修正、改进、完善这些技术,那么至少可以确认:身体协调性已经超过前世,只是暂时无法量化。
——自己在前世的训练,一般情况下,只能坚持两个小时,就算加上热身和放松,也不过三个小时,刚好等于现在的整个强度训练时间,所以能够确认:肌肉耐力也有了不小的提升。
——一分钟了,心跳下降到了每分钟一百三十次,复原的好快啊。虽然仍然累的连动一下手指都难。
——似乎,暂时就这些了吧?
转过这个想法,王杨终于无法对抗那极限的疲惫,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头一歪,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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