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秦斯沈书和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文浏览万元户》,由网络作家“沈书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热门小说《万元户》是作者“沈书和”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秦斯沈书和,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重生下乡知青渣男创业高富帅暗恋宠妻he】“阿禾,我终于娶到你了!”“原来你口中的阿禾不是阿和。”沈书和重生了,重生到了七十年代,第一次遇到秦斯的时候,曾经的她以为自己和秦斯是此生挚爱,但最后她发现原来秦斯从未爱过她,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自己的幻想。这一世她发誓不再和秦斯纠缠了,也不想再和秦斯有任何瓜葛,她只想等到回城那日,再创当年的辉煌,至于秦斯,与她无关了..........
《全文浏览万元户》精彩片段
眼前的秦斯白发苍苍,他对面同样站着白发苍苍的江金禾
两人相对而立,眼神饱含深情与眷恋。
“阿禾,我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秦斯声音温柔,眼神中充满了对对面女子的爱恋于怀念。
这样的眼神沈书和从来没有见到过,她一直以为秦斯就是那种淡漠的性子,原来他也有这样动情的时候。
“秦大哥。”江今禾看着秦斯,也是满脸的爱慕。
这一幕深深的刺痛了沈书和的心,好像有人拿着刀在沈书和的心口上划下了一刀又一刀,鲜血淌了一地。
沈书和猛然睁开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不远处的李静兰还在睡,看着陈旧的屋内陈设,她意识到自己终于回来了。
醒来时的心跳声是如此的沉重,梦中的一切宛若利刃刺破心扉,让人窒息、无助而痛苦,像是没有尽头的黑暗,一次又一次地吞噬着希望,让人陷入绝望的深渊之中。
外面的天还是黑的,沈书和不知道现在何时了,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再入睡了。
梦中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狰狞的恶魔,张牙舞爪,妄图撕裂自己。
久久难以忘怀。
——
“秦哥,我觉得沈知青好像家里还挺有钱的,前几天我看见她拿了好大一个包裹回来,上一个月也是。”梁仁贵嘴上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若有所思地说道。
秦斯没有回答,埋头继续干活。
“秦哥,按理说你救了沈知青这么多回了,沈知青怎么的也应该来感谢你啊,怎么也没来啊?”梁仁贵想到三年前的那个小知青,因为秦哥救了她一会儿,对秦哥可殷勤了。
怎么现在沈知青不一样了。
秦斯还是默不作声,不过梁仁贵也都习惯了,对此也没有在意。
而是继续说道:“其实秦哥,要是你能和沈知青在一起,都不用上山去找山货了,沈知青这么有钱,到时候沈知青的钱还不都是你的。到时候你也不用留在咱们这个村子里,直接跟着沈知青离开多好。”梁仁贵在旁边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
秦斯手上的动作忽然顿了一下,但是很快又若无其事的开始干活。
“梁仁贵,你干啥呢,不干活?”巡查的大队长发现梁仁贵一直站着说话也不干活,顿时呵斥道。
梁仁贵看到队长来了,赶紧把嘴上的狗尾巴草给吐掉,一脸笑呵呵的:“队长,我就是那个歇一歇,没有不干。”
“你还好意思歇息,你看看人家秦斯,都快干完了,人家一天十个工分,你倒好,一天也就挣五六个工分,你婶子都比你多,你咋好意思的?还不快干活?再让我发现你偷懒,扣你工分!”大队长才不跟他嘻嘻呵呵的。
“知道了知道了,队长,马上干!”梁仁贵立刻埋头苦干。
秦斯干完了十个工分就回家去了,留下梁仁贵一个人。
“秦斯回来了?今天回来这么早啊?”秦斯突然出现,吓了院子里的人一跳,手上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看到秦斯的时候立刻放到身后去。
坐在摇椅上的二叔秦正明也是看了一眼秦斯,“回来了?”
秦斯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自己的二婶王红英,然后就回屋去了。
王红英顿时松了一口气,看着秦斯的屋子不满的嘟囔道:“回来这么早干嘛,真的是,一天天的跟被人欠他的一样。”
“少说两句吧。”秦正明说道。
王红英瘪了瘪嘴,然后从身后把自己切好的一块猪肉给拿了出来。
“反正这么多猪肉家里也够吃了,拿一点回去给娘他们吃。”
“你拿就拿,别让秦斯知道了就行。”秦正明也不阻止。
王红英说道:“就算知道又咋样,咱家也就咱四个,能吃了多少,拿一点给我娘又不会咋样。”一副理直气壮地模样。
“娘,我回来了,我肚子饿了,家里有啥吃的?”一个十七八岁的男人从外面跑了进来,一进门就开始大喊大叫的。
“阿良回来了,厨房里有,娘给你拿出来,你等着。”王红英方才还一脸不耐烦的样子,看到秦良顿时就换上了一副笑脸。
“赶紧的赶紧的,我都饿死了。”秦良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一副大爷等着别人伺候的样子。,
“欸,好嘞,娘马上给你拿。”然后王红英就乐呵呵的去厨房端了吃的出来,都是野猪肉,还没吃完的。
相比如方才秦斯回来的场景,可谓是天差地别。
“娘,给我拿十块钱呗。”吃饱喝足之后,秦良朝着王红英伸手。
王红英怔了一下,耐心询问:“阿良,要十块钱干啥啊?”
十块钱可不是个小钱。
秦良一脸不耐烦的说道:“这个你别管了,你给我拿就是了。”
大牛哥说了,镇上的烟可好抽了,味道特别好,他一直想试试,今天就要买几包试试。
“阿良,家里没那么多钱了,还要留给你娶媳妇儿呢。”王红英劝说道。
秦正明是个残疾的,不去上工,不过还是有一点工分补贴的,毕竟秦正明是之前上工的时候断的腿。
秦良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里就只有她和秦斯上工,她每天其实也就赚两三个工分。
而秦斯每天则是雷打不动的十工分。
所以家里能攒下来钱也全靠秦斯那十工分。
秦斯她不管,但是攒下来的钱都是预备给秦良今后娶媳妇儿用的。
到现在也不过是攒了几十块钱罢了。
“我不管,我就要钱。”秦良一副无赖的样子。
“阿良,娘先给你五块成不?”王红英没办法,自己的宝贝儿子肯定是有求必应的。
秦良皱眉,不满,但是总比没有好:“那行,五块就五块。”
然后王红英就进屋,好一会儿才出来,拿着五块钱给了秦良,压低了声音说道:“别让你堂哥知道了。”
秦正明这个时候才说话:“你别在外边搞事。”
秦良看着秦正明,不耐烦的说道:“知道了,真麻烦。”
拿着王红英给的五块钱就跑出去了,才五块钱不知道能买几包烟,现在就去找大牛哥,让大牛哥带自己去买烟。
外面的一切,其实秦斯都听到了。
秦斯并没有看向沈书和,好像并不在乎沈书和这个人。
沈书和低着头也没有看向秦斯,双手紧握,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
好歹她的上一辈是无疾而终的,但是一想到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作是别人的替身,沈书和就没有办法面对秦斯。
秦斯啊秦斯,这辈子我们最好互不干涉,否则我不知道我会怎么对待你。
“沈知青?”
跟在秦斯身边的男子叫了一声沈书和的名字。
沈书和整理好情绪,抬头,“梁同志有什么事情吗?”
被称为梁大哥的男人叫做梁仁贵,和秦斯是好兄弟,当初自己也给梁仁贵一份很好的差事,让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但是秦斯对待自己的事情,梁仁贵知不知道,那就不得而知了。
“你怎么知道我姓梁?”梁仁贵有些意外,毕竟她们知青就那么几个,所以他们认识知青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她们很少会认识他们这个村子的人。
“哦,之前听别人叫过,所以就记下来了。”沈书和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认识我呢。”梁仁贵一双眼睛闪过一抹精明。
沈书和笑得自然:“没有。”
“这是秦斯,就是之前把你救上来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梁仁贵随即介绍了身边的秦斯。
沈书和只看了一眼,便垂下了眼:“多谢秦,秦同志的救命之恩,他日定会好好报答。”
秦斯淡淡的看了一眼沈书和,低声应了一声:“嗯。”
不得不承认的是,秦斯是长得好看的,很高,脊背宽阔,长眉入鬓,一双眸子黑沉沉的,很深邃,最优越还是鼻梁,高挺,无关深邃,有一种野性的帅气。
当初自己带他回城的时候,还受到了不少小女生的喜欢。
或许自己当初之所以会喜欢他,也是因为喜欢他身上这种野性的帅气吧,可是谁又能想到......
“若是两位同志,没有别的事情,那我们就先去领工具上工去了。”沈书和率先开口说道。
说罢,也不等两人在说话,拉着李静兰和洛晓霜离开了。
去晚了,就没有好的工具了,坏的工具会让人干活非常累,而且还事倍功半。
“那个沈知青好像不喜欢你这一款啊,秦哥。”梁仁贵摸着头疑惑地说道。
秦斯啧了一声,不满的看向梁仁贵。
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和警告。
梁仁贵耸了耸肩:“行,我不说了好吧。”
......
“书和,你怎么对秦斯这么冷漠啊?”洛晓霜有些疑惑,秦斯怎么说也是沈书和的救命恩人,不应该热情一点嘛?而且秦斯看着还蛮帅气的,虽然没有自己的青梅竹马帅,但是在这个村子真的很不错了。
沈书和眼底闪过一抹冷光,声音淡淡的说道:“没有,只是很正常的男女之间的交流罢了,若是太过热情,难免会让人产生怀疑。”
李静兰看了一眼沈书和,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她也不说什么。
洛晓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三人拿了工具登了记,就去地里干活了。
“沈知青,你身体咋样了?听说你发烧了?”一个婶子看到沈书和她们过来了,便急忙上去询问道。
沈书和记得这个婶子,春来婶,对她很好,对她很照顾,让她在这个陌生感受到了温暖。
只可惜,春来婶自己过的并不好,当初她把一切都做好的时候,想着把春来婶接去和自己一起住的。
但是却听说春来婶被她丈夫打死了。
就在自己走后的第二年。
想到春来婶悲惨的一生,沈书和鼻尖有些酸涩。
“怎么了这是?若是不舒服,也不用来上工的。”春来婶一脸焦急的询问。
沈书和吸了吸鼻子,“没事儿,春来婶,我只是鼻子有点不舒服。”
春来婶松了一口气:“那就成,你也别逞强,不行就歇着。”
“好,春来婶,我明白。”沈书和点了点头。
然后春来婶就回地里了,不能让别人看到,不然的话,这可是消极怠工给,要被扣工分的。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就在劳动中度过了。
或许是秦斯现在还没有想要把自己当作是替身或者是跳板的打算,所以没有出现在沈书和的视野中,
沈书和也乐得其所,她只想继续重复上一世的事情,为创立公司做好准备,早一点把春来婶接走,
至于秦斯,最好这辈子再无交集。
洛晓霜自从早上的那顿早饭之后,就总是跟在沈书和的身边。
“沈书和,我和你商量一件事情好不好?”洛晓霜说道。
沈书和“你说。”
“你帮我做饭,我给你钱。一次两块钱可以吗?”洛晓霜实在是不会做饭,她也不想总是被刘红锦那个女人说三道四的,看到今天沈书和的操作之后,她觉得沈书和一定是一个很会做饭的人。
所以就想着如果沈书和帮自己做饭的话,那以后自己也不用被骂了。
而且自己有钱。
一次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两块钱,这个年代花钱都是一分一分的花,一家一年可能也就攒下来几块钱,所以两块钱真的很多了。
确实很多了,沈书和答应了,因为她现在也很缺钱,至少现在很缺钱,而且她还想找机会去农场看看爸妈,上一世,自己就和爸妈见过一次,之后爸妈就因为受不了那里的艰苦环境生病去世了。
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痛,而秦斯当时陪在自己的身边,也让沈书和对秦斯更加的喜欢。
这一世她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健健康康的。
“真的,行,那我一会儿给你拿钱。”
她们做饭是轮着来的,男女都要,轮一次就是八天后,一个月有两次左右,一次做三顿饭,早中晚,所以一天就是六块钱。
现在洛晓霜每个月有五十块钱的零花钱,一个月十二块钱对于洛晓霜来说不算什么。
“好。”沈书和答应了下来。
自然中午的午饭和晚饭都是由沈书和负责,大家几乎都吃的很开心。
唯一的只有刘红锦不太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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