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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章节万元户

沈书和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万元户》,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重生下乡知青渣男创业高富帅暗恋宠妻he】“阿禾,我终于娶到你了!”“原来你口中的阿禾不是阿和。”沈书和重生了,重生到了七十年代,第一次遇到秦斯的时候,曾经的她以为自己和秦斯是此生挚爱,但最后她发现原来秦斯从未爱过她,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自己的幻想。这一世她发誓不再和秦斯纠缠了,也不想再和秦斯有任何瓜葛,她只想等到回城那日,再创当年的辉煌,至于秦斯,与她无关了..........

主角:秦斯沈书和   更新:2024-07-29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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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秦斯沈书和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文章节万元户》,由网络作家“沈书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万元户》,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重生下乡知青渣男创业高富帅暗恋宠妻he】“阿禾,我终于娶到你了!”“原来你口中的阿禾不是阿和。”沈书和重生了,重生到了七十年代,第一次遇到秦斯的时候,曾经的她以为自己和秦斯是此生挚爱,但最后她发现原来秦斯从未爱过她,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自己的幻想。这一世她发誓不再和秦斯纠缠了,也不想再和秦斯有任何瓜葛,她只想等到回城那日,再创当年的辉煌,至于秦斯,与她无关了..........

《全文章节万元户》精彩片段


“沈知青,你们回来了?刚好,准备吃饭了。”王安看到三人出现,说道。

听到声音的刘红锦立刻从屋里跑了出来,看到洛晓霜安然无恙有些失望又有些害怕。

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得手了没有,但是看着洛晓霜衣着整齐的样子又不想是得手的样子。

“刘知青,刚好,可以吃饭了。”王安正准备叫刘红锦,就看到刘红锦站在门口。

沈书和回头,幽幽的目光落在刘红锦身上。

刘红锦的眼神中闪烁着一丝心虚,仿佛隐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敢直视沈书和的目光,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手心湿漉漉的。

“刘知青?”王安已经坐下了,还看到刘红锦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仿佛定住了一般。

“啊?”刘红锦猛地抬头,发现沈书和她们已经坐下了。

“你不吃吗?”王安疑惑道。

“吃,吃的。”刘红锦缓慢的走了过去,步伐有些踉跄,一种心虚的感觉让她无法保持平衡。

坐到位置上,伸手端起自己的碗。手指微微颤抖着。

沈书和只是用余光看了一眼,随即若无其事的收回视线。

一顿饭,刘红锦吃的那叫一个煎熬,几乎是三两口就吃完了,饭是什么味道的,刘红锦都不知道。

吃完之后,刘红锦唰的一声站了起来,然后走了。

“欸?今天刘知青吃的这么快?”鲁长宇不禁有些意外,以往刘红锦总是会吃到最后一个的,今天怎么跑的这么快。

沈书和其实也有好笑,就这样的心理素质还想着害人?

虽然不知道刘红锦做了什么,不过不管做了什么,应该都是没有得逞,可能还是今天突然出现的马志平打乱了刘红锦的计划,但是今后还是不能让洛晓霜落单了。

——

夜晚,沈书和继续看书。

“书和,你觉不觉得今天刘知青好像有些怪怪的?”李静兰一边叠着衣服,一边说道。

她总觉得刘红锦今天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或许吧。”沈书和没有抬头,沉浸在书中的世界。

上一世为了秦斯,创办了钢材公司,这一世她也要寻找回自己曾经的梦想了。

至于为什么会创办钢材公司而不是别的,因为她父亲做的就是这个,所以有了基础,做起来就不会太难,当初也是想让秦斯快一点融入到城里的生活,所以才会选择这个。

但是这并不是她想要的,这一次她要换一个目标了。

看着沈书和兴致缺缺的模样,李静兰没再多说。

燥热的夏日夜晚,空气中都带着些热气。

月光透过窗户洒在了沈书和的床上,借着月光看到了沈书和额头上冒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双眸紧闭,眉头皱成一团,双手紧紧抓着被子的一角。

梦中,沈书和看到了自己的父母被人无情地对待,馊掉的饭菜,无尽的打骂,周遭都是难闻的气味。

还有各种冷嘲热讽。

父亲和母亲外面则是各种辱骂指责嘲讽,像是恶魔紧紧围绕着父亲和母亲。

任由自己如何呼喊,那些人还是视若无睹。

她看着父亲和母亲因为长时间吃不上好的饭菜,双眸紧闭,嘴唇苍白,身形消瘦,早就没了曾经的绝世芳华。

父亲一遍遍呼喊着母亲的名字,

“香涵,香涵。”任由父亲如何呼唤,母亲还是一动不动。

之后父亲撕心裂肺的哭喊传遍了整个天空,沈书和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离开,然后父亲又抱着母亲的尸体往河边走去。

因为太久没吃好饭了,父亲抱着母亲的身体也有些颤抖,一步一步缓慢的朝着河边走去。

沈书和伸手想要拦住父亲:“爸爸,别去,别丢下书和一个人,爸爸。”

不管沈书和如何呼唤,如何阻拦,沈川柏还是穿过了沈书和的身躯,来到了河边,沈书和紧紧跟随着沈川柏。

沈川柏尽管身体颤抖着,还是紧紧的抱着陈香涵。

“香涵,别怕,我马上就来陪你,你等等我,书和,爸爸妈妈对不起你,你一定要好好的,对不起,女儿。”

“不,不要,爸爸,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爸爸。”不管沈书和怎么努力,怎么去抓住沈川柏,还是会从沈川柏的身体穿过去。

沈书和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沈川柏抱着陈香涵跳入了河中。

“爸爸!妈妈!”

忽然,沈书和睁开了双眼,脸色苍白,彷徨于黑暗之中,心头浮现出无尽绝望的画面,犹如落入深渊般无法自拔。

“阿和,你怎么了?”身旁的男子坐起身,关切地询问着沈书和。

听到熟悉的又厌恶的声音,沈书和愣怔了几秒,下一刻,灯光亮起,眼前忽然的光亮让沈书和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阿和?”耳边的声音没有消失,反而愈发清晰。

沈书和缓慢扭头,看到了秦斯,同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秦斯。

沈书和嘴唇翕动,说不出话来。

“是不是做噩梦了?”秦斯询问道,眼神却十分的平静,没有丝毫的担心。

她忽然响起,自己经常会做恶梦,关于父母的死亡,每一次梦中惊醒,是秦斯在自己身边。

现在也是,但是看着眼前的秦斯,他的眸子是那样的平静,那些平静深深的刺痛了沈书和的心。

“秦斯,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从未爱过我?”沈书和质问秦斯,眼眶泛红。

秦斯一怔,眼底一闪而过的慌乱,即便消失的很快,还是被沈书和给捕捉到了。

“阿和,你在说什么?是不是做噩梦了?”秦斯没有回答,反而转移了话题。

“你别叫我阿和,你口中的阿和到底是谁?秦斯,你告诉我,你告诉我!”沈书和拽着秦斯的衣领,撕心裂肺的喊着。

她的平静,她的冷淡,都是伪装。

自从得知了真相,沈书和真的很想去质问秦斯,这些年来,自己到底算什么,他秦斯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过自己!

“阿和,你别这样,你做噩梦了,睡一觉,睡一觉就好了。”秦斯不停安抚着沈书和。

沈书和或许是太累,又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画面让她更为窒息和心痛。


躺了几天,沈书和接受了自己重返十七岁的事实,身体也渐渐好转了。

“书和,你确定今天可以上工吗?”李静兰看着沈书和还略显苍白的脸。

不得不说沈书和是好看的,精致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脸,如今更是多了几分病态的美。

“我可以,我已经好了。”沈书和笑了笑,十分感激李静兰。

李静兰比自己大了一岁,也比自己早一年下乡,当初李静兰在知道自己和秦斯在一起之后是反对的,但是当时自己沉浸在秦斯对自己温柔之中,根本不听别人的话。

所以当时就和李静兰慢慢的疏远了,现在才知道,李静兰是真的对自己好。

“那就好。”李静兰也放心了。

知青所里面有八名知青,四名男知青,四名女知青,都是上面分配好的。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她们是两两住在一个屋子,李静兰和沈书和住在一起,屋子里面有两张一米五乘一米八的小床。

李静兰和沈书和收拾好之后,就出门准备用过早饭之后就去上工。

刚出门,就听到另一个女知青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们还怎么吃,你告诉我?”

李静兰和沈书和对视了一眼,“今天早上是洛晓霜做早饭。”

这个年代的早饭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锅的玉米糊糊,然后加上一个土豆。

这就是一天的早餐了。

而且她们的粮食是由一定的数量的,大家放在一起,每天规定了只能做那么多,做完之后,平均分配。

这样的话既能保证自己不会乱吃,也能保证粮食够用。

沈书和记得这个叫做洛晓霜的女孩,和自己一起来的,家里是挺有钱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下乡来。

事实上她家以前也很有钱的,开公司的,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了,所以家里就倒闭了。

自己则被分配到了这里当起了下乡知青。

“你凶我干什么,我本来就不会做饭,我在家里都是阿姨给我做饭的。”洛晓霜嘟着嘴,一脸不满地说道。

四个男知青站在那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毕竟对方还是个女孩子,但是自己今天的早饭又吃不了了。

“怎么了?”李静兰和沈书和上前,李静兰开口询问。

李静兰算是比较有资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好使。

“李知青,你看,洛晓霜都干的什么啊,这个我们今天还怎么吃啊。”方才大骂洛晓霜的女知青叫做刘红锦,和李静兰是同一年来的。

刘红锦平时就喜欢和洛晓霜对着干,但是洛晓霜人长得小,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人家有钱,所以知青所里的人都不会怎么大声跟她说话。

只有刘红锦,第一天还好好的,还特别殷勤,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刘红锦大呼小叫起来了。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是沈书和知道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刘红锦一开始看中了洛晓霜家里有钱,希望能在她身上得到点什么。

但是洛晓霜虽然是个大小姐,但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知道了刘红锦的心思之后就非常直白的拒绝了。

然后刘红锦就开始针对洛晓霜了,这个还是自己和洛晓霜交好的时候,洛晓霜跟自己说的。

至于为什么会和洛晓霜交好,其中还少不了秦斯。

沈书和和李静兰往前跨了一步。

看着铁锅里面的玉米糊糊,已经不能叫做玉米糊糊了,不过确实是糊了。

“没关系,我可以弄好,谁来帮我烧个火?”沈书和抬头说道。

“书和,你确定吗?”李静兰拉住了沈书和,眉宇间染上了几分担忧,若是没有得吃,她们就算是饿肚子也不会牵连到别人,顶多是责怪几声洛晓霜,但若是沈书和揽了下来那就不一样了。

沈书和笑了笑:“放心吧,静兰,十分钟左右就好了。”

“沈知青,我来帮你烧火吧。”一个男知青举手说道。

“好,谢谢。”说着,沈书和拿起一个做饭的锅放到了几块板搭建的砖灶台上,然后说道。

“刘知青,麻烦你烧火吧。”

刘志点头:“好。”

然后众人就看到沈书和拿着勺子把做坏的玉米糊糊一勺一勺的蒯到了锅里,用力的按平,一样的步骤来回十几次。

终于把一锅玉米糊糊给弄完了。

知青们看着沈书和一点一点的将方才放进锅里的玉米糊糊给翻了一面,方才还一言难尽的玉米糊糊忽然变得香甜起来了。

十分钟过后,全新的玉米烙饼新鲜出炉了。

“沈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刘志看着做好的玉米烙饼,由衷的夸赞。

“没有,只是以前学过一点,只可惜没有富强粉,味道可能一般。”

“没事没事,已经很好了,看着就很好吃。”

“大家都分一分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工了。”李静兰松了一口气,招呼着知青们将做好的烙饼分了一下。

然后大家心满意足的拿着烙饼,跟沈书和道谢之后就去上工了。

刘红锦不满的哼了一声,拿着烙饼也走了。

沈书和置若罔闻,和李静兰一起准备去上工。

没一会儿洛晓霜也追了上来。

“沈书和,你还挺厉害啊。”洛晓霜看着沈书和,眉眼带着笑意,并没有什么恶意。

洛晓霜其实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家教和三观都是很好的,人也挺善良的,古灵精怪的,还记得洛晓霜有个青梅竹马,洛晓霜下乡一年之后就离开了,后来自己创办公司也有洛晓霜的帮助,反正洛晓霜人还是挺好的。

“没有,从前学过罢了。”其实二十岁之前的沈书和厨艺并不好,嫁给秦斯之后,沈书和将公司交给秦斯打理了之后,才开始慢慢的学会了下厨,学会了做各种好吃的,就是为了能给秦斯吃。

要知道,她曾经也是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只是没想到。

“沈知青,好巧。”忽然一道声音传来。

沈书和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让她熟悉又憎恶的身影。

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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